关于开展2020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23

各处室、中心:

为做好2020年青岛光电院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全面考核、注重实绩”的原则,客观反映各处室、中心的工作业绩和工作目标执行情况,以及全体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果。

二、考核范围

青岛光电院全体员工。

三、考核方式

参照《青岛市光电工程技术研究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一)各处室、中心负责人考核由院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二)院内聘任的高级工程师考核由院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汇报内容主要包括本年度主要工作业绩、完成主要技术成果等方面。

(三)其他员工考核由各处室、中心考核小组自行考核。

(四)考核按照百分制计分。

 四、考核时间

(一)各处室、中心负责人及高级工程师考核

时间:2021年1月5日

地 点:三楼会议室

(二)员工考核

时间:2020年12月24日-2021年1月7日

地点:二楼会议室或其他

五、有关要求

考核结束后,各处室、中心于2021年1月8日11:00前本将本部门《2020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分数统计表》报至综合处。

六、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岗位聘任及调整、评先评优、奖励等方面的依据。

2.对单位有重大贡献、创造较大的直接或间接效益的员工,由院务会讨论决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七、其他事项

1.双跨人员、借调人员在工作单位完成考核,并将结果报送至院里;试用期员工不参加本次考核。

2.员工填写考核登记表时,要如实反映自己一年来的工作表现,做到不随意应付,不弄虚作假。部门对员工的考核也要做到客观、公正。

 

附件一:《2020年年度考核时间安排表》

附件二:《2020年度考核登记表》

附件三:《年度考核表》

附件四:《考核得分统计表》

附件文件请至“文件下载”栏中下载。

 

 

                           青岛市光电工程技术研究院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