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青岛市光电产业智库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01

各单位:

青岛市光电产业智库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由青岛市科技局、青岛市光电工程技术研究院、青岛欧森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并委托青岛市光电工程技术研究院运营管理。基金总规模2000万元,一期出资900万元,二期出资1100万元,重点资助光电领域内具有产业化应用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经前期广泛调研和专家论证,现公开发布项目申报通知。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2019年青岛市光电产业智库联合基金项目指南》(附件1)所规定的技术领域和支持方向,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技术路线成熟,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预期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便于过程管理与考核。指南方向以外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基金面向全球范围内高校、科研机构等企事业单位公开征集,申报主体应为具有相应领域研究基础和研究能力的研究团队,原则上要求通过所属单位申报。

(三)基金资助经费使用需遵守《青岛市财政局科学技术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青岛市光电产业智库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能够全面实行预算管理,科研经费设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四)项目得到立项支持后,应按时完成项目任务,自觉接受委托单位的监理、检查、审计和绩效评价,提交相关报告,确保取得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

(五)本基金资助项目所产生的知识产权由青岛市光电工程技术研究院和项目承担单位共同所有。

(六)基金自主项目分为面上项目和重大项目。面上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重点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七)项目产出成果、专利权应与基金管理单位“青岛市光电工程技术研究院”双方共有,论文发表时需标注“青岛市光电智库联合基金资助项目”。

二、申报说明

(一)申请人根据资助范围要求填写《青岛市光电产业智库联合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3),同时提交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的项目《承诺书》(附件2)及相关附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于2019年12月7日前寄送至青岛市光电工程技术研究院科研产业处,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二)项目申报结束后,基金管理机构将组织项目评议,将评议结果对外公布,并通知获得资助的申请人签订《项目任务书》。

(三)获得资助的项目按照《青岛市光电产业智库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项目结题时需要提交结题报告及相关资料、成果、论文等。

(四)承担青岛市光电产业智库联合基金项目采用立项后直接拨付资金的方式进行支持,项目立项后原则上拨付不超过支持资金的80%,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资金。

(五)相关附件包括: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

3. 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军、陈苗苗

    联系电话:0532-55678015   55678083

    邮寄地址:青岛高新区(红岛)广盛路61号1号楼

    电子邮箱:yujun@qdaoe.cn

 

 

附件1:2019年青岛市光电产业智库联合基金项目指南

附件2:诚信承诺书

附件3:青岛市光电产业智库联合基金项目申报书

附件4:青岛市财政局科学技术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5:青岛市光电产业智库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请在网站“文件下载”栏目中下载)